DDl_back.jpg

水木清华★

2001-2004排球规则(thinking翻译版)

banner.gif


[volleyball home][回到开始][上一层][下一篇]


发信人: thinking (别哭我最爱的人), 信区: Volleyball
标 题: 排球规则--第三章--比赛形式(一)
发信站: BBS 水木清华站 (Fri Nov 29 17:12:21 2002), 站内

PLAYING FORMAT

6、得分,赢得一局,取胜比赛

6.1得分

6.1.1得分

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球队获得一分:

①成功地使球在对方比赛场区触地。

②对方犯规

③对方球队受到处罚

6.1.2犯规:

比赛中违反规则或其他违例行为称为犯规。当球队犯规时,裁判鸣笛,并依据下列
规则进行判罚:

如果有二次或二次以上的犯规连续发生,只算第一次犯规。

如果双方的犯规同时发生,称双方犯规,该回合不计,重新比赛。

6.1.3取胜一回合的结果:

从球发出开始直到死球为止为一回合。

如果发球一方赢得此回合,该队得一分并由该队继续发球。

如果接发球一方赢得此回合,该队得一分且必须交换发球。

6.2赢得一局

每局(第五局除外)先得到25分且至少领先2分的一方获胜。若比分为24:24时,则比
赛必须进行到有一方领先对方2分为止。(例:26:24,27:25)

6.3取胜比赛

获胜三局的球队为该场比赛的胜队。

若局数比为2:2时,在决胜局(第五局)的比赛中,先得到15分且至少领先2分的一方
获胜。

6.4球队旷赛及阵容不完整

若球队经由裁判员召集后拒绝出场,则宣布其旷赛。比分记为每局0:25及该场0:3。

球队若无正当理由,于规定时间内不出现在比赛场,即宣布其旷赛,判决结果与上
述相同。

一球队阵容不完整以致本局或本场比赛无法进行时,判该队于本局或本场比赛失败,
对方球队获胜。对方若胜该局,则获得所需的分数;若胜该场比赛,则同时获得赢得这
场比赛所需的分数与局数。未能完成比赛的球队则维持其原来所获得的分数与局数。


--

※ 来源:·BBS 水木清华站 smth.edu.cn·[FROM: 166.111.173.58]


[volleyball home][回到开始][上一层][下一篇]

欢迎访问Cterm主页